金色十月,济宁开始将执行《济宁市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》
据济宁装修招标第一平台获悉,七月份济宁市已经印发了《济宁市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》,该办法规定,自2012年10月1日起,济宁各装修公司在进行装修装饰活动时,要遵照该办法的26条规定,
当事人在从事装饰装修活动时,要首先与业主签订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,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。其中要求装修设计师、施工者、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,劳务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,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。
装修人员应该严格准守住宅装修时间,每天12时到14时、19时到次日7时,不得进行影响相邻业主或者使用人正常休息的住宅装饰装修活动。
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其他垃圾,应当按照住宅装饰装修合同约定进行堆放和清运,严禁违反规定将各种废弃物和其他垃圾堆放于住宅垃圾道、楼道或者其他地方。因住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损坏或者。
此外,在正常使用条件下,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,有防水要求的厨房、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五年,保修期自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。
——信息来自http://jining.hellozx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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